一天凌晨2点左右,两名小偷潜某居民楼行窃。这里不是他们第一次光顾了,熟门熟路的。但今天不那么走运,当他们成功得手了两户,正偷到第三户时,这家的主人突然惊醒了,两名小偷只好逃跑,该住户见小偷跑出了家门也没有放弃追捕的意思,一边大喊“抓小偷”一边追了出来。
喊声惊醒了小区的部分居民,大家一起合力追赶小偷。两个小偷见无路可逃,便翻过了小区围栏,隔壁正好就是一栋私人住宅,围墙是紧靠着的,里面没有灯光也没有动静,跑在前面的那个小偷就翻进了那栋住宅,只听一阵狼狗的狂吠,几声惨叫。后面的窃贼眼见着失主等人追了过来也不敢再往住宅中跳了,而是跪下来求这些追赶小偷的居民救救他的同伴。
翻进住宅的小偷一落地就被住宅中的两只大狼狗一阵疯狂的追咬,他敌不过,本来害怕狗主人出来抓了他,但这时的他大声呼救只希望狗主人能出来喝住狼狗,捉拿他归案是最好的结果。可惜住宅中除了狼狗的吼叫,其他什么也没有。
朦胧中他看见院子正中有棵桂花树,就爬了上去,没想到这狼狗的弹跳力好,不停地跳起来咬他的裤子和腿,伤口的血一直在流,外面追小偷的人也从追小偷变成了想办法救人。
110也打了,还多方打听想联系上住宅主人。最后还是110的警察先到,但他们也不敢贸动。撬门理由不足,里面情况不明,闯进去,民警也会被狗咬伤,等到联系上住宅主人,天已经亮了。卡在树上的小偷没了动静,一看,已经流血过多死了。状况惨不忍睹,裤子已经撕烂,腿上脚上的肉都咬烂了,后脑、颈部也有伤口。由于小偷爬的位置较高,警察都无法上树将其取下,还是119的救援人员通过梯子上去将小偷的尸体取下。
小偷死了,小偷的父母伤痛欲绝,那么追捕小偷的居民和狗主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?
对于追捕小偷的居民,他们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,也并未使用暴力手段追捕,因此不应当承担责任。
而对于狗主人,首先,事发时狗主人不在家,无法及时制止狗的行为。其次,小偷是私自翻入的该住宅,因此才导致被咬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: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因此狗主人也不应承担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