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为某央企航空公司飞行员,在取得客机驾照不久后便提出离职申请,欲跳槽到某私企航空公司从事客机驾驶工作。李某历时两年,经历九个仲裁、诉讼程序,更换过三家委托代理律所,均没有实现上述目的,最后其主动提出赔偿荣罡律师代理的航空公司260万元,才达到目的。该案被央视新闻报道,在全国业内引起不小的轰动。
李某就职于国内某头部航空公司,从事民航客机的驾驶工作,收入颇丰。在取得飞机驾照后,李某的年收入更是高达百万,但他仍不满足,希望跳槽至一家私企航空公司工作,以达到收入翻倍的目的。
当时正值全国民航领域的高速发展时期,各航空公司均面临机多人少的局面。所谓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,培养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往往需要数十年时间,国有航空公司均投入巨资培养民航客机驾驶人才。业内流传着一句话:培养一名能独立驾驶客机的飞行员,投入是其本人等重黄金的价值。私企航空公司为了快速发展,不惜采取从国有航空公司高薪挖人的策略,造成国有航空公司出现飞行员离职潮,对国有航空公司的人力资源和公司发展造成极严重的影响。
该私企航空公司为了快速解决李某的离职问题,为其委托律师全程代理,而他的原单位航空公司则由荣罡律师代理。在律师的指导下,李某先向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,并仲裁至省劳动仲裁委,要求解除劳动合同。经过劳动仲裁、一审和二审,法院最终判决解除李某与原单位航空公司的劳动合同。但劳动合同解除后,李某因档案问题,未能顺利跳槽。此后,李某在第二家律所的代理下,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,要求转移档案。经过劳动仲裁、一审和二审,法院最终判决原单位航空公司为其转移档案,但李某依然未能成功跳槽,于是李某在第三家律所的代理下,再一次提出劳动仲裁,要求原单位为其转移飞行档案和健康档案。此时,李某因长时间未驾驶飞机,马上面临被吊销飞机驾照的情况,李某见状,主动提出赔偿原单位航空公司260万元。最终荣罡代理的国有航空公司接受了赔偿,为其办理了材料转移。当时在李某提出离职后,原单位航空公司有多名飞行员也先后提出离职申请,但在见到上述案件的处理进程和效果后,多名飞行员主动撤回离职申请,继续安心工作。荣罡律师以其专业的代理工作,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该国有航空公司人力资源的流失,为国有资产挽回了损失。该案件影响力较大,经过央视新闻的报道后,在业内引起不小的轰动。
荣罡律师认为,“徒法不足以自行”,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荣罡律师深知,同样的法律关系的背后,是不同当事人想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的不同目的。荣罡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,即使面对法律关系相同的类案,哪怕代理过千件类似案件,荣罡律师在面对个案时,也要精准探知当事人诉诸于法律的目的,以此确定诉求,制定诉讼思路,并准备证据材料。
本案中,为李某代理案件的三家律所没有探知李某目的便提起诉讼,各诉讼三次,历时两年,给李某造成直接损失260万,而其背后浪费的诉讼资源,以及李某两年无法工作造成的时间损失、职业生涯的荒废更是难以估量。
本案值得每一个法律人思考的问题是:飞行档案是不是档案?飞行档案应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,还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?如果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,那么法院是否有受理的权限?如果飞行档案属于个人档案,那么员工离职后,原单位为员工转移档案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,亦或是后合同义务?如果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转移档案,那么李某是否可基于此向单位主张损失?本案虽然历时两年九个程序,但仍留下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空间,待有心的专业人士思考探究。
荣罡律师坚持做最专业的律师,一直坚持法律问题中只有简单的人,没有简单的事。